法制监督处:309室
电话:3105137,3151158
拟订卫生法制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拟订卫生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并对卫生执法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和卫生许可证的审批核发工作;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指导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卫生法制建设,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