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312室
电话:3123241
负责拟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加强对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导;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招工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复退转军人安置、退休辞职离职办理、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和卫生技术工人的职业资格考试、评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