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政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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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处:313室 电话:3123313,3123249 贯彻执行医政法律法规,实施医疗行业管理,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订昆明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拟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认可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宜;负责医疗质量监督,监督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定期发布医疗卫生有关信息;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及医疗纠纷调查处理;依法监督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对非法行医等进行清理和查处,取缔无证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组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和灾情的医疗保健、医疗救护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昆明地区征兵体检工作;负责安排卫生支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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